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已联合印发《四川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点击查看文件),明确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计划》提出,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民族自治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同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
《计划》提出,要着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和二孩政策全面实施等因素,依据城乡规划,编制2017-2020年公办园建设规划,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扩大公办资源。
《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农村公办园体系,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
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同时,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落实办学用地、税费减免、水电气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编制2017-2020年民办园扶持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基本实现幼教全员持证上岗
《计划》要求,各地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所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用好用足我省激励引导教育卫生服务基层和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文件中对教师招聘的倾斜政策,采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